2015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4.1分贝,处于“较好”等级,各市(区)平均等效声级在51.2~55.8分贝之间,除姜堰区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等级外,其余各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处于“较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