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11-0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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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在山东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上,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标志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泰州市副市长、医药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高港区委书记叶冬华参加了授牌仪式。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国家生态县的“升级版”,是反映一个区域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金字招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成功创建是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极大鼓舞。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近年来,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引领,充分将资源优势、机制体制优势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新动能,全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新高港样板”。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2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达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80%;国、省考断面地表水“优Ⅲ”比例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入江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本区段长江常年保持Ⅱ类水质。累计完成净增造林面积240亩,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更新面积405亩,湿地修复面积78.68亩,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总面积达446.84公顷。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始终坚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放松,生态底色持续擦亮,创建成果不断丰富,2018年,原高港区成功入选江苏省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于2021年顺利通过省级复核。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入选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区内已创建江苏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2个、示范村(社区)5个,刁铺高级中学、永安洲实验学校荣获国际生态绿旗学校荣誉称号;2017年至2019年、2021年、2022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多次荣获全省第一等次;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企业(园区)1个,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