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7-2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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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网络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23-86195509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联系部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6年7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兴化市荻垛镇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苏翰侨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翰侨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6亿元,在江苏省兴化市荻垛镇工业园建设年回收拆解及梯次利用废旧锂电池10万吨建设项目。项目利用建筑面积约11327m2厂房,建设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拆解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回收拆解及梯次利用10万吨废旧锂电池的能力。本项目对废旧锂电池进行梯次化利用,将可再用的锂电池单体重新进行人工组合形成新的电池模组,后续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结论确定是否可作为产品外售用于小型分布式储能系统;不能梯次利用的电池单体通过撕碎、热解、破碎分选等进行再生利用,得到电极粉、铜粒、铝粒等副产物,后续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结论确定是否可作为产品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车间地面采用工业吸尘器进行清扫,不用水进行清洗,无地面清洗废水产生;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喷淋沉渣及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处置;放电溶液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兴化市大垛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的C标准后排放。 2、大气环境:本项目撕碎、热解废气收集后经“降尘室(滤筒除尘)+二次燃烧+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三级碱喷淋(含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破碎分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冷却液抽排废气、化学放电废气、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降尘室(滤筒除尘)+二次燃烧+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三级碱喷淋(含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后端的“三级碱喷淋(含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放电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排气筒(DA005)排放。清尘粉尘经工业吸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胶废气产生量较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DA005排气筒废气中的颗粒物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碳黑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二噁英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DA006排气筒废气中的颗粒物(碳黑尘)、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3、声环境: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撕碎机、破碎机、滚筒筛、直线筛、分级筛、铜铝分选机、风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贡献值和现状值叠加后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废BMS线路板、废冷却液、放电废液、回收拆解除尘粉尘、喷淋沉渣、喷淋废液、除尘废布袋、降尘室废滤筒、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包装袋、包装桶、空压机含油废水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外壳、废五金件、废塑料件、废电器元件、焊渣(含废焊条)、废铁料、清尘除尘粉尘、梯次利用除尘粉尘、废分子筛、循环冷却水沉渣、活性炭粉仓废布袋、工业吸尘器废滤筒等)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面积约3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淋沉渣待鉴别,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结果进行处置,未鉴别前按危废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面积约600m2),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合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参照相关文件规范划定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地下水跟踪监测、土壤跟踪监测并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6、风险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事故池、配备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等,成立应急指挥部,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应急信息传递和反馈系统畅通,明确各种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可将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