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11-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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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编号第十一项“生态环境部门推动餐饮油烟治理进展不快,全市 5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中有 9 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83 家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十一项:生态环境部门推动餐饮油烟治理进展不快,全市 5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中有 9 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83 家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

二、责任单位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委、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泰州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9 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83 家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餐饮单位规范安装设施设备,并且与管理部门联网。

五、整改时限

2024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辖区内涉事餐饮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

(二)组织开展全市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督促餐饮单位全面排查,实现整治提升。

(三)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涉油烟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

(四)推动各地开展餐饮绿岛项目建设,鼓励餐饮集聚区建设餐饮绿岛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督促辖区内涉事餐饮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目前9家餐饮单位现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83家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餐饮单位已基本完成安装,部分餐饮单位因停业等原因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已提供情况说明。

(二)组织开展全市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督促餐饮单位全面排查,实现整治提升。深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推广餐饮油烟集中治理与码上洗数字化监管,强化露天烧烤、夜市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及时联动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三)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涉油烟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各市(区)会同各镇街、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加强餐饮油烟检查,督促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洗。

(四)推动各地开展餐饮绿岛项目建设,鼓励餐饮集聚区建设餐饮绿岛。已完成新建项目14个(海陵区6个,姜堰区6个,靖江市1个,泰兴市1个),同时加强对已建绿岛检查维护,保障高效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120日至2025123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86195558

电子邮箱:TZHBdqb@163.com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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