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12/2024-342353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24 |
文号 | 时效 |
《泰州市清洁空气两年行动计划》解读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09-24 15:32
- 浏览次数:
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泰州市清洁空气两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旨在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推动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制定我市《行动计划》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现实需要。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与国家计划和省方案相比,我市《行动计划》名称上体现“清洁空气”这一目标追求,同时将国家计划、省方案的“十条”归并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核心内容是通过推动能源、空间、产业、交通等四大结构调整,实施污染源排查、VOCs深度治理、工业企业提标治理、扬尘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社会面源治理、污染天气应对、大气治理能力提升等八大专项行动,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实施全民行动等三项保障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文件的出台意义
《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和产业发展特点、问题现状,借鉴省内外好的治气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将上级部署要求,解构为“四大结构调整、八大专项行动、三项保障”,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有利于推动源头减排和系统治理,对全面提升大气污染管控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重要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