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7-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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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751
通讯地址:海陵区永晖路18号
联系部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江苏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1台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项目
项目名称 | 扩建1台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永盛路28号诚德产业园极泰环保3#组装车间DR区 |
建设单位 | 江苏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苏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3#组装车间DR区扩建1台ZXFlasee B-GP型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对管排工件进行无损检测。本项目ZXFlasee B-GP型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5.6mA,工作时主射线朝底部照射。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X射线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的操作台处设有钥匙开关。只有在打开控制台钥匙开关后,X射线管才能出束;操作台处拟设置1个急停按钮,按钮带有标签,表明使用方法;检测铅房顶部拟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与X射线管联锁,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工作时,警示灯开启,警告无关人员勿靠近设备或在设备附近做不必要的逗留;检测铅房及耳房表面明显位置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警示说明,提醒无关人员勿在其附近逗留;检测铅房的维修门均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即操作台或X射线管头组装体上的接口与维修门联锁,只有当维修门完全关闭后才能开机检测;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铅房内部拟设置2个视频监控,两侧耳房进出料口上方各拟设置1个视频监控;拟在操作台处设置个人剂量报警仪进行检测。 辐射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测工作前拟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5.1.2要求对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联锁、报警设备和警示灯等是否运行正常;辐射工作人员正常使用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时拟检查维修门-机联锁装置、照射信号指示灯等防护安全措施;拟定期测量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外周围区域的剂量率水平,包括操作者工作位置和周围毗邻区域人员居留处;交接班或当班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前,拟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在每一次照射前,操作人员都拟确认检测铅房内部没有人员驻留并关闭维修门;公司拟对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的设备维护负责,每年至少维护一次,设备维护拟由受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或设备制造商进行,并做好设备维护记录。 当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不再使用时,拟实施退役程序。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的X射线发生器拟处置至无法使用,或经监管机构批准后,转移给其他已获许可机构;退役时拟清除所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安全告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