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7-0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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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195509 邮箱:1575111392@qq.com
通讯地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苏奥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高品位中、低微、超微碳铬铁合金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荻垛镇工业园区兴化市东方铸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江苏奥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东方铸钢现有厂区内租赁建设,计划新增租赁5#车间、6#车间、7#车间、8#车间,拟改进设备:立磨机、破碎机、氧气气氛焙烧炉、合金用缸式中频炉、环保设施装备、安全设施装备、叉车、液氧储罐、液氩储罐、液氮储罐等国产设备,不新上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产品。该项目改建投产后不新增产能。 |
主要环境有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含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塔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原料压砖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原料压砖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兴化市荻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破碎细磨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纯氧焙烧废气、真空炉脱碳废气、熔炼浇注废气、成品破碎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30m高的DA001排放;每个真空炉的废气均经过200目+780目滤筒过滤后与纯氧焙烧废气一同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40m高的DA002排放;中频炉熔化浇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5m高的DA003排放;原料破碎废气和成品破碎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5m高的DA004排放。各类废气在排放前的管道上设置采样口,全厂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中DA001、DA002、DA004的颗粒物和铬及其化合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的表6标准要求,一氧化碳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1标准要求;DA003为熔化和浇注排放口,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铬及其化合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的表6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的表7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排放限值要求;铬及其化合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的表7标准要求;一氧化碳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3标准要求。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沉淀池污泥、废炉渣、废机油、滤筒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的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包装材料由原辅材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沉淀池污泥回用于压块工艺,废炉渣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中滤筒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压块工序,废机油和废布袋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将防渗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工业废水沉淀池、污水收集管网、事故应急池、危废仓库进行重点防渗,废气治理区及车间生产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冷却塔及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本项目仅新增租赁4个车间,且车间均已达到一般防渗区要求,分区防渗措施依托厂区现有项目。 6、风险措施:本项目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在切实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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