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6-1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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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夏棋村苏陈工业园区3幢1层 |
建设单位 |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机械厂 |
环评机构 |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0万元租赁泰州市华强管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面积1600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折弯机、电焊机、喷塑房、烘房等设备,建设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可年产机械零部件8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抛丸、喷粉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1;液化石油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2;激光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焊丝、废钢丸、废塑粉、焊接烟尘收集尘、布袋收集尘、抛丸滤筒收集尘、液化石油气燃烧布袋收集尘、废活性炭、废布袋、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废焊丝、废钢丸、废塑粉、焊接烟尘收集尘、布袋收集尘、抛丸滤筒收集尘、废布袋、液化石油气燃烧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