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11-2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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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6195751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新能源船舶智造项目110千伏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关于江苏泰州三峡云杉泰州海陵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泰州海陵10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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