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联动,探索大学生社团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宣传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07-2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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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同时,准确把握企业心理,创新组织形式,探索校企联动,邀请大学生环保社团参与,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化企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责任意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促使企业主动守法担责。

志愿者在盛和花园进行环保公益宣传

泰州市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转,接受处罚的同时,努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于2024年7月20-21日,委托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志愿社团、环保志愿者到医药高新区盛和花园、海陵区美好易居城进行环保公益宣传活动。

大学生志愿社团、环保志愿者头顶烈日,在37摄氏度的高温下进行环保公益宣传,个个汗流浃背、热情不减,共计对近300人进行绿色生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保公益宣讲,发放资料近300份。

志愿者在美好易居城进行环保公益宣传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大学生社团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宣传活动,不仅落实了违法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还倒逼企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对企业、大学生团体、环保志愿者和居民都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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