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参加2023年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调度评估会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03-2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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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环办便函〔2021〕433号)有关要求,评估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2023年度建设成效,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土壤司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2023年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调度评估会。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应柳参加会议并作汇报发言,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海霞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充分肯定泰州试验区建设成效,提出工作建议。部土壤司地下水处处长张俊丽在会议总结发言中指出,泰州重视程度高、资金投入大、成果产出多,希望泰州在化工园区地下水管理和创新地下水环境经济政策等方面积极探索。

部土壤司副司长汪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汪海洋要求各试验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健全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利用的水平。要积极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全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往“实”里走。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持续往“深”里走。技术帮扶单位加强帮扶指导,重点抓好成果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最终筛选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模式和成果经验。持续往“高”处走。做好经验交流和宣传,边试验边总结边推广,展示更多试验区工作亮点。

过去一年,泰州市在生态环境部坚强领导下,在部南京所和省生态环境厅精心指导下,按照“问题导向、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协同治理”的原则,围绕“建体系、控污染”,加快推进地下水试验区建设,深入总结提炼,试验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效,产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成果和技术成果。荣获2023年度泰州市“改革创新奖”一等奖。

2024年是地下水试验区建设收官之年,泰州市将深化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对表对标抓好落实。全面总结分析、凝练特色成果,探索打造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泰州模式”,在突出问题解决、特色成果产出、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为全国提供更多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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