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1-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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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5年1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陈庆明、市政府副市长孙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丁军青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荣伟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0日至9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政治巡察。通过个别访谈、调阅资料、现场察访等方式方法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了一批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丁军青指出,巡察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责使命有差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韧性不够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制度执行有不足”、“推进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化标准不够高,发挥战斗堡垒凝聚力激发党员工作活力有不足”、“对于督查巡察审计问题整改的紧迫感不够强,问题举一反三逐一销号整改清零的决心有松懈”等四个方面问题。

丁军青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为核心,坚持党建引领和环境保护并重;二是以提升环境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关键,坚持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并举;三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坚持环境执法与高效服务并行;四是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坚持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并进。

陈庆明强调,市委巡察给泰州生态环境系统做了一次很好的体检,泰州市局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责无旁贷抓好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从严从实从细研究整改措施、完善思路办法,抓紧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用好巡察成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以严实作风和务实举措,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孙群强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扛起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对于此次巡察列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全面照单认领,把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基层组织、干部队伍、环保执法等涉及方面、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紧盯关键时间点,用好“五化工作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挂图作战”,逐条“对账销号”;要借助这次巡察整改,突出“常态”,抓好“日常监督严管”,突出“长效”,抓好“建章立制执行”,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干事成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

荣伟伟表示,一定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全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迅速组织制定周密严谨、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持项目化、节点化、台账化推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交出高质量整改成绩单。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区域纪检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与开展“内部巡查”、推进集中整治“五大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结合起来,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省生态环境厅市县工作处处长施文烽,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组长包继春,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直属局领导班子,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局机关中层干部,退休党员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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