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会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4-02 09:16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2025年1月1日起新施行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3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会。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执法、信访工作人员参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小平出席并主持会议。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办主任林利飞、泰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主任陈敏进行专题授课。
陈敏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解读,通过多年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接访案例,深入讲解了信访工作的接待及应急处置,以及针对特殊来访人员、集体访和老上访户的接待注意事项,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信、规范办信的能力。
林利飞围绕实现推进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目标,针对新《办法》进行逐章逐条解读。同时,围绕如何认定越级上访、如何认定非法上访等5个实操要点,深入分析,细化明确。一要强化源头治理,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信访“易发多发”难题;二要推进受理办理法治化,提升工作质效,着力压降“重复访越级访”数量;三要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对待信访“不尽心尽责”的问题。
会议要求,执法人员在处理信访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分类处理,严格按程序受理、告知、办理、答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规范信访工作秩序,避免出现“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4种情形,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把信访法治化理论转化为实际工作指南,通过法治化思维强化信访工作者依法履职的信仰,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做好源头治理化解矛盾,达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突出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的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