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新增项目安排情况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9-0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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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泰环发〔202310号)和《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20201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申报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专家技术评审。现将拟安排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98日至914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或市财政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泰州市永晖路18邮编:225300

    话:0523-86195689

    :泰州市海陵南路302邮编:225300

    :  0523-86888030

 

附件: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拟安排表项目

 

 

2023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表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改革项目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排污总量指标库建设,出台排污权交易创新规范文件,保障重大项目总量来源,实施排污总量联动管理。

2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重点国考断面溯源分析项目

根据方伟副省长对“《无锡、苏州等地标本治理不同步,内河水质优劣反复》”批示以及市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对国考断面溯源排查工作要求,完成卤汀河冷冻厂南、新通扬运河朱楼桥、夏仕港夏仕港大桥国考断面溯源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问题清单,提出整治对策建议;做好驻点跟踪评价,科学指导地方政府精准治污。

3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国控空气监测站点周边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溯源项目

近两年,泰州市PM2.5和臭氧浓度改善幅度全省排名靠后,压降空间逐渐缩小,管控和治理难度加大,大气环境质量急需改善与提升。目前泰州市对国控空气监测站点周围各类污染源排放基础信息尚不全面掌握,难以精准、科学地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全面摸清站点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和存在问题,特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摸底排查工作,为区域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对泰州市6个空气质量国控站点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大气污染源、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工业源(涉VOCs企业、锅炉、窑炉)、扬尘源、餐饮源、生活源(加油站、汽修)、移动源等污染源现状,建立站点3公里范围精细化管控清单,绘制站点污染源分布和管控地图。

4

泰州市金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优化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企业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深度治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的排放。项目总投资为6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2万元。本项目新增一套有机废气治理(催化燃烧)装置用于处理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改造后的VOCs的排放量由原有的1.98吨/年降至0.10吨/年(其中甲苯的排放量由原有的0.20吨/年降至0.01吨/年)。本项目在行业内具有高度的示范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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