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10-2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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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海陵区锦绣华庭12398号三楼或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后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2024-YD1029

2.项目名称:泰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8万元

5.最高限价:19.8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365个自然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302024115,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锦绣华庭12398号三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后通过邮箱领取

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锦绣华庭12398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111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锦绣华庭1239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23-86195506/19952536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锦绣华庭12398号三楼

联系方式:宋寅0523-86553666/138159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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