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12-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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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市委生态文明办配套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统筹推动作用发挥尚不充分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市委生态文明办配套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统筹推动作用发挥尚不充分。

二、责任单位

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办。

三、验收单位

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办。

四、整改目标

完善市委生态文明办配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五、整改时限

2024 6 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制度、重点任务提醒交办制度、选调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等,规范市委生态文明办日常工作。

(二)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六大专项行动,完善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机制。

(三)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七、整改完成情况

市委生态文明办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定期调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提醒进度较慢或者滞后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针对长强钢铁等难点问题,落实专人驻厂,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办工作任务清单制度》《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办重点任务提醒交办制度》《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办选调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等,进一步规范生态文明办日常工作。牵头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六大专项行动,同时制定《泰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切实推进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强化督查帮扶202310月下旬,会同市巡察督查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市效能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等情况进行联合督查,通过督查帮扶攻坚,各项问题整改有序推进。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 1213日至20241226中共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6195772

电子邮箱:tzs263bgs@163.com

 

 

中共泰州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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