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3-2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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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泰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泰委法办〔2024〕9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今年以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作为集中学法内容,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员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全局领导干部和职工进行十余次法治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精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学法示范作用,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公务员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制定年度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坚决做到一项目一报表、无计划不审查,严格按法定权责和规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规范率、备案率、及时率三个100%。二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照“决策启动、形成草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后评估”的流程进行重大决策。明确“立项申报、制定计划、制发评估、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廉洁评估、合法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签发”的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模式。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现行的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要求,对照清理标准,深入研究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清理,以本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90件,废止21件,修订2件,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司法局。

(三)推进行政执法行为管理标准化。一是深化执法规范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2024年全市共“双随机”检查企业1485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45个。同时,明确全市环境执法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要求,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实战化练兵为导向,开展执法比武,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二是加强科技执法。全面应用省生态环境案卷质量管理系统,从立案到调查到告知、决定全过程线上办案,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卷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对现场执法人员“八步法”及移动执法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的检查,提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把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作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有效抓手。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开展各市(区)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查工作,严格依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修订版)》进行评查,采取“互查+专家点评”的方式,从主体资格、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裁量权运用、执法文书制作和归档等方面对全市446件案卷全面评查。对评查结果定期通报,以案促教、以案促改。

(四)坚持夯实基础,开展环境法制宣传工作。一是提前谋划、促进普法宣传。年初对2024年度普法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推进普法工作按计划进行。灵活宣传方式,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国家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信息宣传主阵地,发布更新生态环境执法动态,让每一次执法行为都能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树立办案就是普法的理念,真正把法律知识传播出去。二是坚持以案释法。依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社会纠纷解决平台,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及守法用法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在泰州生态环境公众号上发布“以案为鉴”专题,发布题为泰州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偷排生产废水入河案、泰州市某秸秆回收专业合作社废气超标案件等涉及水、气、监测多种类型的案件,使典型案件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三是助企纾困普法。市生态环境局坚持“苦口婆心劝、真心实意帮”,组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班子成员带队,转变执法理念,上门普法,开展绿色帮扶体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增强助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2024年,开展“环保接待日”活动7场、生态环保“义诊”110家次,帮助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和困难237项,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847个,其中省级重大项目18个,实施“承诺制审批”59个,开展“打捆式”审批2个。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发挥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一把手在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自觉做到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全系统法治制度建设。

(二)结合主职主业,抓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细化考核指标,自上而下建立考核体系,将法治政府工作提到全局重视的高度。做好内部监督,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职能处室,不断总结提升法治效能。

(三)突出学习提升,增进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负责人学法制度,参与集中学法、线上学法等,结合日常工作和重大节日吸收法律知识。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出庭应诉作为学习业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升。因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参差不齐,法治人员对法律适用的理解不一,我局虽不断开展执法法治培训,通过“大练兵大比武”“案卷评查”等行动提升能力,但执法案卷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大。因执法人员面临的环保问题错综复杂,专业的法治人员配比有待加强。同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等专业支撑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强化。

(三)普法方式路径有待拓展。面对新媒体、大数据等新的信息传播方式和获取渠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介实现精准普法、个性普法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法治水平。

(一)强化依法行政。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方式,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完善落实双随机抽查、正面清单等制度,实现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四风”监督员监督作用,持续提高监督效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扩大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环保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工作氛围。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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