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12/2023-00001 分类 机构职能 组织机构 通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8-03
文号 时效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分工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8-0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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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荣伟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行政、局党组和市委生态文明办全面工作。

周海霞

副局长

负责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党务、综合业务、水生态环境管理、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固定源管理工作。具体分管综合业务处、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泰兴生态环境局、兴化生态环境局。

吴小平

副局长

负责行政事务、政策研究、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基层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宣传教育、新闻发言、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宣传教育处、人事处(基层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联系高港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联系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驻局警务室。


刘荣禄

总工程师

负责自然生态保护、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周海霞同志负责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党务工作。具体分管自然生态保护处、财务与审计处、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协助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靖江生态环境局。

姚 晟

副局长

负责政策法规、大气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科技、监测、“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具体分管政策法规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科技与监测处、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联系海陵生态环境局、姜堰生态环境局。

联系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