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64/2022-03207 分类 机构职能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8-15
文号 时效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08-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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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联系方式

办公室

(研究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协调和督办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文稿;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和数据管理。

负责人:赵永刚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906、902、908

电话:0523-86195556

综合业务处

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且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牵头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改革工作。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与评价,承担市委生态环保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包俊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703、710、712

电话:0523-86195691

政策法规处

依法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指导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牵头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公开以及结果运用等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依法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徐峰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 712、714

电话:0523-86195530

自然生态保护处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建设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艳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 1005、1002、1004

电话:0523-86195568

水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拟订并且组织实施地表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监督检查各地水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负责人:郁桂林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1007、1006、1008

电话:0523-86195598

大气环境处

(应对气候变化处)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建立并且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监管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国家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

负责人:刘晓林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701、706、708

电话:0523-86195558

土壤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市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负责人:龙桂林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1015、1004

电话:0523-86195690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且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

负责人:陆明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1017、1012

电话:0523-86195511

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承担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并且组织实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运输和伴有放射性矿场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制度。负责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市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核技术应用项目以及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责辐射安全许可。

负责人:徐芸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702、704

电话:0523-86195660

科技与监测处

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拟订生态环境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管理生态环境科研项目和成果,组织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负责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归口管理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全市执法监测、调查监测、监督监测、应急监测等相关监测管理工作。调查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且进行预警。承担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工作。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何锋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1009、1014

电话:0523-86195577

宣传教育处

制定并且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局新闻审核和发布,负责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写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

负责人:李玺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1011、1010

电话:0523-86195589

财务与审计处

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管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项目。提出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和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且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杨红军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803、806

电话:0523-86195548

人事处

(基层工作处)

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教育培训,指导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和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并且做好相关综合考核工作。

负责人:侯丽平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912、914

电话:0523-86195792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行政审批处)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刘朝霞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801、812、814

电话:0523-86195503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各直属局(分局)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对各直属局(分局)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负责人:肖晖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主楼1013、1016

电话:0523-8619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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