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2-06-0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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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泰州市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田军
2012年6月5日
综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为抓手,致力于生态名城建设,全面践行环保优先方针,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环境质量总体比较稳定。
水环境质量
全市57个地表水控制断面中,有53个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全面达到水质目标;长江流域重点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水质目标,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淮河流域6个考核断面基本能达到水质目标;南水北调东线泰西考核断面水质能达到考核要求。
(一)城市饮用水源
泰州市共有4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市区、靖江市各1个,兴化市2个,泰兴市和姜堰市城区由泰州三水厂供水。2011年全市取水总量为15123万吨,达标率100%,同期保持稳定。
(二)地表水
2011年,泰州市30条主要河流的57个断面中,有53个断面水质达到相应的水质目标,断面达标率为93%。
57个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有42个,占73.7%,处于Ⅳ-Ⅴ类水质断面有14个,占24.6%,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75%。
空气环境质量
2011年,全年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上半年有所波动。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受秸秆焚烧、降水量偏少和部分城区建筑工地的影响,全市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上升45.2%、48.0%和68.6%,下半年趋于好转。
(一)城市空气环境
2011年,泰州市区良好以上天数为332天,占全年天数的91%,下辖各市良好以上的天数分别为,靖江市336天,泰兴市327天,姜堰市326天,兴化市334天。
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仍然是可吸入颗粒物。
受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五、六月份秸秆焚烧的影响,姜堰市、海陵区和高港区在5月、6月出现1~3天的重度污染天气,兴化市、靖江市和泰兴市在2月、5月、6月和11月出现3~10天的轻、中度污染天气。
(二)PM2.5监测
PM2.5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直径相当于人类头发1/10大小,是造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2011年,我市在莲花四号区和留学生创业园自动站开始对市区PM2.5进行了试监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评价,PM2.5日均值基本能达标,年均值0.066毫克/升,超标0.9倍。
(三)降水
2011年,各市(区)降水pH均值在5.87~6.77之间。市区酸雨发生率为10.2%,泰兴市12.7%,兴化市2.3%,靖江市和姜堰市未监测到酸雨。
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1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0.6~55.8分贝之间。姜堰市和高港区处于“一般”级别,其余各市(区)处于“较好”级别。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1年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6.1~67.9分贝之间。各市(区)处于“好”级别。
生态环境
2010年,泰州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06,生态环境状况处于良好的状态。各市(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在57.16~67.51之间,各市(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兴化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最高,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最低。
辐射环境
2011年,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γ辐射空气吸收累积剂量、空气中氡浓度、气溶胶和土壤放射性核素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范围内。重点饮用水源地泰州市三水厂水质总α和总β放射性活度的含量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城市电磁辐射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要求。
环保专栏
(一)污染减排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2011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污染减排的部署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减排相关事宜,督办全市减排工作进展。制定并下发了《2011年度泰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与各市(区)政府签订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把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双文明考核之中,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2.23%、2.14%和6.17%,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上升6.04%,位列全省第五,得到省减排领导小组的表扬。
(二)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力推进海陵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九龙污水处理厂以及高港区永安洲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区域内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施市区生活污水截流接通工程,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量和集中处理率。二是启动泰东河整治工程,整治泰东河22.664km,调整泰东河沿线部分水系。新建加固排涝站、交通桥、加固农桥。对13条河道进行疏浚,加固圩堤。
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一是及时调整市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合理规定噪声监督管理标准,明确各类噪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要求,做到市区噪声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有依据。二是提高绿化覆盖率。三是改善道路结构。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降低了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四是设置禁鸣区。在市区进出口、城区主要干道设置禁鸣标志。同时,各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立了禁鸣专项整治点。五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开展建筑场地环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地进行执法大检查,要求在市区所有建筑工地都树立“环保公示牌”。六是加强中、高考期间护考工作。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泰州市主城区清洁能源区请示的批复》,确定主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划定市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二是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市政府出台《关于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推行区域限行,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对高污染排放车辆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能力建设,全市共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服务机构7家、机动车排气检测线20条,且均升级为A类检测站,实现联网监控;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市共整治高排放车达5万辆,强制淘汰黄标车15000辆,淘汰更新出租车691辆、市内公交车辆105辆;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市环保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泰州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建立油气回收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市政府相继颁布《泰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所有建设工地实现现场标准化管理目标;五是加强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由农委、城管、环保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队伍,昼夜加强巡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制止私自焚烧秸秆和乱抛乱弃等违法行为。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
2011年,我市进一步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调整了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通过创建,城镇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环境设施不断完善,兴化市张郭镇,高港区永安洲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泰兴市张桥镇西桥村,兴化市戴南镇董北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泰兴市元竹镇,姜堰市梁徐镇、桥头镇,兴化市临城镇、垛田镇,海陵区苏陈镇,高港区口岸街道、刁铺街道、许庄街道被命名为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靖江市新桥镇三兴村等497个村被命名为泰州市级生态村。姜堰市作为全国首批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2010年开展的连片整治项目得到省环保厅的竣工验收,今年所有的项目也已按序时进度开展,全面地推动了全市基层生态创建工作,为2012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奠定了基础。
(四)环境政策与法制建设
组织实施2011年度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报请市政府与各市(区)签订了2011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并于年底进行了考核。市政府与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形成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级工作(环境行为由好到差分别用绿、蓝、黄、红、黑五种颜色表示)。共对全市2340家企业2011年6月-2012年5月的环境行为进行了评级,其中绿色企业82家,蓝色企业1465家,黄色企业611家,红色企业149家,黑色企业33家。通过银行征信系统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协助银行进一步控制信贷风险,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11年,全市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规范审批程序,不断完善全市建设项目管理机制,组织制订并出台了《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加强环评单位业务管理。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工业项目向市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集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予以劝阻。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466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108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946个,填写登记表项目412个,共劝退128个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未发生违法违规审批事件。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全年验收644个项目,逐步建立项目建设进展跟踪制度,强化“三同时”验收督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未执行“三同时”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四是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完成水利、交通等5个专项规划的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工作。
(六)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连续七年率先启动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涉铅生产企业、畜禽养殖业、医药行业、增塑剂行业、“两危”企业、环境安全隐患、西北工业园区等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对10件环境问题和10件重点环境信访实施市级挂牌督办和交办。全市共关停取缔企业污染严重、治理无望企业63家,投入整治资金1.8亿元,新上或完善治污设施175台(套)。二是不断加大现场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重点污染源每月1次、一般污染源每季1次、污水处理厂每旬1次的现场监管机制和例行监察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监察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创模复核现场监察工作。制订创模复核考核现场指导工作方案,加强现场督查和指导,对市区45条河流逐一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积极做好三水厂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督查工作;落实了65家企业涉及环境监察八个方面的建档要求,统一重点企业公示牌、标志牌、台帐资料和环保宣传要求,创新实施企业环境管理20项规范要求并在全市推广。切实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组织对市区整治无望的企业进行排查,列出31个重点问题,提出分批关停和搬迁建议。制订并实施“零点行动”方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汛期和夜间对市区电镀、化工、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等组织突击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或立案查处。对465家重点风险源企业进行再排查,督促62家存在安全隐患企业限期整改。开展全国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组织对泰兴、靖江环境监察部门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进行稽查,分别下达《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三是及时认真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及时与政府热线“12345”联动,并率先进行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反馈上报、满意率调查等全程网上运作。全市共受理1726件环境信访,比上年同期下降3.3%,办理率100%、结案率100%。四是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市公安、安监部门以及泰兴市开展的环境应急演练活动;及时妥善处置了泰兴市康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回收釜爆炸等4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了响应及时、处置到位。
2011年泰州市环境监察局被表彰为“全省环保系统优秀服务窗口”、“市委书记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先进集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机关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泰州市环保系统先进单位”。
(七)环境监测与信息
2011年,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面履职,认真做好主要河流水质、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空气、声环境等例行监测工作的同时,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为企业提供各类监测服务,共获得监测数据30余万个,编制各类报告、报表1000余份。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站房面积和仪器达到国家标准,硬件设施在全国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中处于领先地位。《泰州市“十二五”环境监测专项规划》通过评审。具备饮用水源109项全项目分析能力,并在三水厂水质自动站增加石油类和重金属的在线监控,及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建成全省首家二噁英实验室,并形成监测能力。“江苏省环境保护土壤有机监测重点实验室”启动建设。启动了灰霾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莲花四号区和留学生创业园两个自动站已经具备PM2.5的监测能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8月通过了省环保厅的考评,获得全省第二名。
环境监测科研成效显著。承担的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课题基本完成,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进行征求意见,《泰州市沿江地区铅污染调查、评价及治理对策研究》课题获得2011年省环保厅科学技术三等奖和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参与省环保厅《水源水内分泌干扰物来源分析及健康风险评价》和《全省沿江重点城市空气复合污染状况研究及灰霾污染来源初步分析》两个课题研究。承担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系统”课题通过验收。全年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3篇。
(八)环境科技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全面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自身特点,进一步明确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加快建设进度。泰兴经济开发区、江阴-靖江经济开发区、海陵工业园区、高港科创园、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姜堰市经济开发区、兴化经济开发区等7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已获得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建设批文。泰兴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通过省级调研,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创建国家级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通过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链招商,优化提升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发展静脉产业、加强基础和集中服务设施建设、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废物减量化和源头控制,实现资源化利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环保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队伍逐步扩大。全面推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积极拓展市场化运营队伍,组织泰兴亚太泵阀、靖江污水处理厂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向省环保厅、环保部申报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工业废水乙级运营证书按期转正,亚同环保等6家运营企业顺利通过年度考评,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力量得到持续增强。
(九)环境宣传与教育
围绕“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主题和环保中心工作,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面向市民、贴近生活,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理念、生态意识和环境素质,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一是制订创模复核宣传计划,编印创模宣传手册10万册,创模简报25期;二是充分利用《泰州日报》宣传报道我市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绿色生态创建。利用“两报、两台”播放和刊登低碳减排 绿色生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高考、中考护考等公益广告。组织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环保教案评比竞赛。我市参加评比的教案162篇,共103篇获奖,获一等奖4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1篇、优秀奖81篇。三是积极组织“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举行泰州市环境教育展示厅开馆仪式,共接待了2780多人参观展示厅。开展广场、社区宣传活动。通过100多块展板、80条横幅和50000份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宣传环保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并向市民免费发放10000只环保购物袋。局领导带队分4组走访医药高新区、海陵工业园区、九龙新能源开发区和滨江工业园区,上门主动服务,赠送环保书籍、环保购物袋等。其中“6·5”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广场宣传7场;环保知识竞赛3场;文艺晚会5场;送环保法律法规下乡、进社区、学校、企业等13场;宣传展板120多块;发放宣传画、环保书2500多套、本;发放宣传单100000份;环保购物袋40000只。四是利用泰州环保网公布全市1700多家企业的环境等级评定,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绿色创建”,不断深化,硕果累累。2011年度全市“绿色学校”创建成省级12所、市级14所;“绿色社区”创建成省级5个、市级13个;至2011年底,全市各级绿色学校345所(国家级2所、省级75所、市级202所、县(区)级66所);绿色社区151个(省级39个、市级112个);环境教育基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