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19-05-2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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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泰州市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2019523日    

 

 

 

  

 

 

2018 年是泰州环保垂改元年,是我市生态环境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沉着应对,生态环境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水环境

全市省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为91.7%。位列全省第一。

1、饮用水源

全市4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7933万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国家考核断面

全市6个国家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有5个断面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达标率为83.3%

3、省考核断面

全市24个省以上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22个,占91.7%,同比持平。有22个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达标率为91.7%,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

4、区域补偿

全市8个区域补偿考核断面达标率为75%,姜堰区一号桥、崔母大桥断面年均值超标。姜堰区一号桥断面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崔母大桥断面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

大气环境

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为263天,优良率为73.7%PM2.5平均浓度为47μg/m3。其中四个国控点(国家对我市考核点位)优良天数为250天,优良率为70.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3,同比下降3.9%。均达到考核要求,成为全省全面达到年度奋斗目标的三个城市之一。

1、各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

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67.2%~76.2%之间,分别为:泰兴市76.2%、靖江市72.3%、医药高新区71.5%、海陵区70.8%、姜堰区70.7%、兴化市70.2%、高港区67.2%。同比医药高新区上升8.6个百分点、海陵区上升2.1个百分点、高港区上升0.2个百分点、靖江市下降1.9个百分点、姜堰区下降5.5个百分点、泰兴市下降6.3个百分点、兴化市下降14.5个百分点。

2、主要污染物 

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重依次为细颗粒物(PM2.527.4%、可吸入颗粒物(PM1022.7%、臭氧22.5%、二氧化氮15.2%、一氧化碳8.3%、二氧化硫4.9%。首要污染物为PM2.5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7μg/m374μg/m3,同比分别下降2.1%6.3%

3PM2.5浓度   

各市(区)PM2.5均值介于4350μg/m3之间,分别为:兴化市43μg/m3、靖江市44μg/m3、姜堰区46μg/m3、泰兴市47μg/m3、高港区47μg/m3、医药高新区49μg/m3、海陵区50μg/m3。同比医药高新区下降10.4%、高港区下降5.8%、姜堰区下降3.7%、海陵区下降2.9%、靖江市下降2.7%、兴化市上升3.9%、泰兴市上升4.0%

4、酸雨  

各市(区)降水pH均值在5.656.28之间。海陵区出现10次酸雨,出现频率为12.7%,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姜堰区出现6次酸雨,出现频率为10.3%,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兴化市出现1次酸雨,出现频率为2.7%,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靖江市和泰兴市均未出现酸雨。

声环境

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1、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4.2分贝,处于较好等级。各市(区)平均等效声级在50.7~56.4分贝之间,全市除泰兴市区域环境噪声处于一般等级,其余各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处于较好等级。同比高港区区域环境噪声由一般转为较好,其余各市(区)均保持不变。

2、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3分贝,处于等级,各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3.3~68.9分贝之间,除高港区处于较好等级,其余各市(区)均处于等级。同比各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均保持不变。

3、功能区噪声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38个,其中一类功能区10个,二类功能区9个,三类功能区8个,四类功能区11个,昼间达标率为99.4%,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98.1%,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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