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04-0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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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夏棋路75号

建设单位

江苏圣大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据市场需求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江苏金鼎钢结构有限公司空置厂房,拟购置切片机、成型机、烘箱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汽车零部件300万只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成型废气、危废贮存废气。成型废气、危废贮存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到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给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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