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5-0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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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500万套3C精密电子组件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111号

建设单位

郎克斯智能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立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智能制造产业园二区4号厂房一楼南侧闲置厂房,拟投资20000万元建设“年产500万套3C精密电子组件项目”,新增空压机、真空泵、CNC、喷砂机、清洗机、镭雕机、扫描量测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500万套3C精密电子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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