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4-1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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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1500吨塑料零部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37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三羊开泰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三羊开泰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等。决定拟投资450万元建设年产1500吨塑料零部件制造项目,利用现有9450m2的厂房,购置注塑机、吹塑机及配套辅助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吨塑料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吹塑废气、危废暂存废气。注塑废气、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异味通过气体导出口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 (3)噪声: 项目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由专门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2、2024年压缩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区迎宾路12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乐金电子冷机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了更好的节约人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泰州乐金电子冷机有限公司拟投资3052.5万元,主要购置IQC信赖性实验机、1#清洗机、最终line定频启动设备、CO2焊机等,新增一条压缩机组装线及曲轴零部件清洗工段,在企业现有厂区实施,并对压缩机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生产线设备性能将得到很大提升,提升生产效率,年节减人工费约376万元,其压缩机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不涉及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项目建成后,各排气筒执行原有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新增一条压缩机组装生产线及曲轴零部件清洗工段,用于提升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效率,采用更加自动化、精细化的设备,使人力减少,产品品质提高,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原材料用量。技改项目新增清洗废水排放量336m3/a,但生活污水排放量减少432m3/a,故全厂综合废水排放量减少。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工业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