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1-1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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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森园路垃圾转运站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东风路西侧、森园路南侧、现状道路东侧、规划支路北侧

建设单位

泰州市古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新建1幢局部3层垃圾中转站约141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0辆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转运150t/d的生活垃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标准。


(2)废水:

项目垃圾渗滤液和除尘除臭用水经收集后,定期转运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泰州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项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2、编码器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长兴路328号

建设单位

泰州市子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诺(江苏)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泰州宇佰五金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1700m2,建设编码器配件生产项目。项目购置溅射式镀膜系统、超声波清洗单元、光刻图形成型系统,激光加工切割设备,自动检测设备、电器控制独立系统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120万件编码器配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泰州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项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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