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4-1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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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增加油气化工品码头作业货种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23-86195508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项目名称 | 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增加油气化工品码头作业货种项目 |
建设地点 | 太平洋码头位于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西侧内,后方辅助用房(危废库、办公区等)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南路18号。 |
建设单位 | 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码头新增碳五(戊烷)吞吐量2.5万吨/年、异辛烷0.5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1万吨/年,现有货种周转量减少乙烯2万吨/年、醋酸2万吨/年,共4万t/a。改建项目完成后码头货种周转量保持223万吨/年不变,新增货种碳五(戊烷)、异辛烷、甲基丙烯酸甲酯利用码头现有其他物料输送管道输送至泰兴锦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数据备〔2025〕716号,项目代码:2405-321283-89-05-96548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陆域生活污水、码头装卸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船舶废水(船舶洗舱水、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其中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洗舱水、船舶舱底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陆域生活污水、码头装卸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锦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2、大气环境:改建后全厂废气源包括装船废气、码头接卸点残余物料挥发废气、管道扫线过程产生的废气、动静密封点废气、靠泊船舶辅机燃油产生的废气、危废库暂存废气。接卸点废气、船舶燃油、设施密封点废气废气无组织排放;油品类货种码头装船废气、扫线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码头油气回收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和非油品类货种码头装船废气、扫线废气经管道收集输送至锦华RTO处理达标后由锦华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依托厂区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改建项目不新增噪声源,噪声源强数量及位置均不发生变化。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为陆域生活垃圾、船舶垃圾、船舶废油、废活性炭、在线监测设施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应急状态下产生的废气冷凝废液。陆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的垃圾由泰州长发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在线监测设施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应急状态下产生的废气冷凝废液委托泰州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船舶废油由船舶自行带走委托处置,不在码头暂存。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5、土壤环境:针对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进行防控。 6、风险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在切实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