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1-2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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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08
通讯地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812室
联系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5年1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朝阳路 |
建设单位 | 康芬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凯泽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康芬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朝阳路建设食品加工废弃物再利用项目。企业租用厂房,购置多层生物反应器、液态有机肥料发酵设备、全自动GRV物料调动系统、食品废弃物运输车、筛选机、粉碎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年生产有机肥料(固态、液态)322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一、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工艺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和后处理废气。 发酵废气包括卸料区、预处理区、有机肥料发酵罐和液体肥料发酵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各区域/设备废气均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管道输送至干式过滤+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后处理废气经密闭经负压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废气收集措施、定期检查、车间排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厂界达标。 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体制。 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同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器排水,以及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道接管至大垛镇污水处理厂。 有机肥料发酵过程产生的冷凝水、生物除臭塔定期排水进入液体肥料发酵罐生产液体肥料,不外排。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原辅料的废包装物,以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进行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均能得到综合处理处置,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租赁厂区内及厂房内均采取防渗措施,土壤和地下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