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11-2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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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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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5年11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 兴化市安丰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兴化市安丰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
环评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兴化市润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投资4498.67万元,拟在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采用“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澄清池+臭氧氧化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项目已取得兴化市数据局备案(兴数备〔2025〕3211号),项目代码:2507-321281-89-01-18155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拟对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厌、缺氧段)、污泥浓缩池加盖密封,在各区块布置吸风口,臭气由负压收集至除臭设备;对污泥脱水间、污泥堆棚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臭气送至除臭设施。臭气经除臭系统(碱洗+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预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浓度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2)废水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本项目接管废水、厂内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B标准后排入北侧生产河。 经预测,正常排放工况下,尾水排放对张高村断面(雌港河)、民主村断面(兴盐界河)水质影响较小,预测增量叠加水体本底值生产河与许家中心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质标准,其余河道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枯水期及丰水期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尾水排放对兴盐界河盐城市区、兴化农业用水区、盐靖河兴化农业用水区、雌港农业用水区影响较小。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废臭氧破坏剂、废药剂包装袋、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压滤机滤布、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物化污泥、生化污泥性质待鉴定,若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则委外处置;废臭氧破坏剂、废药剂包装袋、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压滤机滤布、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其余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处置与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地下水 在事故状态下,本项目调节池的废水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周边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不会影响到周边的村庄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6)风险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在切实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