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1-07 14:25
-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网络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23-86195508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联系部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6年1月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东侧、金港东路北侧、幸福东路南侧、福兴南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泰州汇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汇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2271万元,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20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项目(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90亩,新建控制中心、预处理车间、装置区、仓库、原料罐和成品罐区等总建筑面积19044平方米。购置萃取塔等设备约500套。处置HW02、HW06、HW11、HW49等危险废弃物20万吨/年。形成年产甲醇10000t、乙醇10000t、异丙醇5000t、丙酮2000t、正己烷500t、二氯乙烷2000t 、醋酸乙酯2000t、多元稀释剂(含醋酸乙酯、丙酮)2000t、对二氯苯200t 、邻二氯苯200t、氯化苯200t、丙烯酸1000t、四氢呋喃5000t、甲基叔丁基醚(MTBE)2000t、二甲基四氢呋喃1000t、醋酸异丙酯3000t、正庚烷6000t、苯乙烯焦油1000t、丙二醇甲醚500t、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500t、乙腈30000t、DMF65000t、醋酸500t、丁酮200t、环己酮200t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150m3/d的污水处理站,其中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规模为40m3/d,生化处理单元废水处理规模为150m3/d。本项目高浓度废水量为8253.19m3/a(27.5m3/d),进污水站生化处理单元的废水量为29922.19m3/a(99.7m3/d)。本项目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为高浓度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设施(调节池1+芬顿+絮凝沉淀)处理后与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一起进入污水站生化处理单元(调节池2+一体化气浮+水解池+A/O+二沉池处理)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间接蒸汽冷凝水混合后接入中交苏伊士泰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长江。 2、大气环境:工艺废气(含卤素废气)经1套“碱洗塔+水洗塔+除雾器+树脂吸脱附”预处理后,与工艺废气(不含卤素废气)、罐区废气、装卸区废气及灌装废气一起汇入1套“碱洗塔+水洗塔+除雾器+RTO+急冷塔+碱洗塔”+1根30m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污水站废气和洗桶间废气拟采用“酸洗塔+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P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仓库一废气和仓库二废气拟采用“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P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仓库三废气拟采用2套“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1根P4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SO2、NOX、苯、甲苯、甲醇、氯化氢、二氯甲烷、氟化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氯苯类、二噁英类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丙酮、苯乙烯、丙烯酸、DMF、乙腈、1,2-二氯乙烷、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正己烷、环己烷、乙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丁酮、四氢呋喃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氨、硫化氢等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各类生产设备和机泵等设备。通过采取外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噪声源影响下,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釜底残液及冷凝废液、清洗废液、污泥、含油废抹布、废手套等非生产性危废、废机油、化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分子筛、危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收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治理措施:厂区采用分区防渗设计,项目生产装置区、罐区、装卸区、灌装车间、仓库一、仓库二、仓库三、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机修及备件库、公用工程站、中控室、消防水池、循环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域;综合楼、门卫及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厂区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和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固废散失,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设置防漏、防渗措施,确保危险废物不泄漏或者渗透进入土壤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风险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风险处于可防控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