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11-0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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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6195751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关于江苏泰州中电建姜堰45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关于江苏泰州永丰110千伏开关站#1#2主变扩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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